
宋祖德
8姐本以為謝晉遺孀徐大雯狀告宋祖德、劉信達一案早在2月就結了,沒想原來拖到前天,才算有了個真正的了結。
2010年2月1日下午,謝晉名譽侵權案二審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判決宋祖德、劉信達敗訴,并判賠償謝晉遺孀徐大雯女士各類損失共約29萬元。直到前天,宋祖德終于認錯,并表示會立即安排律師,帶著賠償的錢去法院處理此事。
據悉,前天,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在《解放日報》第二版刊登了對宋祖德兄弟倆的《執行公告》,限令宋祖德5月24日到庭履行判決,否則,將對宋祖德、劉信達兄弟倆,予以罰款或拘留。同時,法庭還依法增加查封了宋祖德在廣州的兩套房產,為防止宋祖德兄弟躲避執行而出境逃匿,依法作出了限制離境的決定,同時從劉信達私人賬戶中扣劃了10萬元,并及時轉交給了謝晉遺孀徐大雯。
前日下午,宋祖德的態度突然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我承認,我和劉信達錯了,我們向徐大雯女士真誠認錯!5月20日,我就立即安排律師,帶著賠償的錢去法院,處理此事。”
- 相關閱讀
免責聲明:本網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本網站轉載圖片、文字之類版權申明,本網站無法鑒別所上傳圖片或文字的知識版權,如果侵犯,請及時通知我們,本網站將在第一時間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