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健
上周五,于丹委托律師給全國各地的新華書店發出律師函,稱日本《中國聚龍新聞報》總編輯孔健的《論語力》(與于丹合著,新世界出版社)、《于丹的天空》(江西人民出版社)、《左手孔子右手莊子》、《新論語》(中國工人出版社)四本書侵犯了于丹的民事權利,要求新華書店將以上圖書下架。1日,孔健召開新聞發布會,稱此舉沒有法律依據。
于丹稱四本書未經授權
孔健稱,上周五,全國各地新華書店都接到了于丹的律師函,稱《論語力》、《于丹的天空》、《左手孔子右手莊子》、《新論語》四本書侵權,要求新華書店將圖書下架,否則追究法律責任。現在,出版社已經接到大量的退貨。
孔健說,于丹無權直接給新華書店發這樣的律師函。該律師函只是民事行為,既非具有強制力的政府文件,也非具有法律效應的文書。
此舉給自己和出版社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自己保留法律追究的責任。他還表示,“此前,我和于丹關系很好。我不理解她為什么這樣做,而且事先沒有和我做任何溝通。”
是否授權說法不一
孔健表示,自己曾出面組織中國聚龍新聞報社、日中版權交流中心等機構,2007年5月、2008年1月兩次邀請于丹訪問日本,花費一百多萬。僅為于丹購買與日本首相見面的一件衣服,就花了130萬日元。第一次在東京,洽談于丹書的出版和合作,孔健列出十項普及《論語》的合作項目,其中有包括日本出版于丹書籍,在中國共同合作出版弘揚孔子思想的書籍。孔健出示了一本《論語力》,稱扉頁的文字“孔健大哥,這是我們用心的所得”為于丹所寫。
孔健說,“我請于丹提意見,簽字時,于丹說,‘我信得過大哥,不用簽字,你具體操作好了’。當時,日本改革新黨主席荒井廣幸議員,中國大使館文化部何靜等人在場。”孔健說,自己保存了當時的錄音。《論語力》、《左手孔子右手莊子》、《新論語》使用了于丹在日本的演講,這些內容都有日方授權,而《于丹的天空》,封面照片為于丹提供。孔健的律師表示,口頭合同只要有他人在場作證同樣有效。
于丹:我從沒有授權
對于孔健的說法,于丹頗為氣憤,她表示,自己從沒有“用孔健(的錢)買過任何衣服”,此說為“杜撰”。孔健寫了七八本書,均侵犯了自己的權利。“我從來沒有同意(與孔健合作),嚴辭抗議多次無效。”
中國工人出版社表示,該社已經收到于丹的律師函,該社經過了授權并查看了相關資料,并履行了出版方的職責,但是和于丹沒有任何直接聯系。“于丹維權,應該找授權方而不是本社。”據《新京報》
孔健:如果侵權為何容忍兩年
記者打通孔健電話時,他對于于丹此次發律師函的看法是:“她是覺得我的書現在賣得太好了,要不為什么兩年都不吭聲。”他還表示,起因可能是有幾個學生拿著他的書去找于丹簽字,所以于丹不同意。
說起于丹和他的關系,孔健說:“以前關系太好了。”他還說,要不是為了防止侵犯名譽權,他都想把他們交談的短信公布。至于他提到的曾在日本花錢給于丹買衣服,遭到于丹否認后,孔健就說:“她自己最知道,我什么都不想說。”
據悉,在接完記者電話后,孔健就準備回日本,“這邊事情我已經處理完了,全部交給律師,律師說要全國發函,書也會繼續賣,然后就打官司。”
而對于于丹否認授權的事情,孔健就表示:“她的簽字我放到封面,結果她說是給日文版的,我只知道是和我合作的書。人不能太狠了。”
記者在孔健的微博中,發現他寫到于丹,“請她訪日見福田首相,并為她翻譯出版日文版《論語心得》,在日掀起了‘于丹熱’。名人就可背信棄義?”他還表示此事已經對他的名譽、圖書銷售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并正式提出抗議。
記者昨日將采訪情況短信給于丹,但直到截稿前,她未回應。本報記者 劉慧
-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