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萌
服務外包是服務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數字貿易的重要實現途徑,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12月15日,商務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等六部門聯合對外發布《促進服務外包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行動計劃》要求,到2030年,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服務外包龍頭企業,建設一批創新能力強、特色優勢產業明顯的服務外包集聚區,服務外包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吸納就業人數顯著增長。服務外包成為創新提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數字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
《行動計劃》從實施平臺載體提升行動、實施創新引領行動、實施主體培育行動、實施市場開拓行動、實施行業規范發展行動、實施人才培養行動等六方面提出13條具體舉措。
例如,在實施創新引領行動方面,《行動計劃》明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國際認可的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機制,推動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建設數字貿易產業集聚區。支持符合條件的中西部資源型城市發展云計算、超算、智算、人工智能等相關的服務外包業務,承接國內外信息技術外包和數字服務轉移,探索資源型城市數字化轉型新路徑。
在實施主體培育行動方面,《行動計劃》提出加大投融資支持力度。指導地方政府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服務外包發展,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簡化企業申報程序。發揮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以下簡稱“服貿基金”)撬動作用,采用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資服務外包領域。鼓勵股權投資基金支持科創型中小服務外包企業。加強服貿基金與地方基金的聯動,通過聯合設立子基金或對地方基金出資等方式,按市場化原則對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給予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適應服務外包發展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金融機構擴大對服務外包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訂單質押融資的政策覆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