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22日電 (記者黃盛)中國人民銀行今日發布關于實施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有關安排的通知。
通知提到,對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單筆金額不超過10000元人民幣的個人逾期信息,個人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額償還逾期債務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將不予展示。
其中,個人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額償還逾期債務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關逾期信息;個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間足額償還逾期債務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關逾期信息。
中國人民銀行表示,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主要有四個方面的適用條件,一是適用對象限定于個人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即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中展示的信貸逾期信息;二是適用時間區間要求逾期信息產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三是適用金額為單筆逾期金額不超過1萬元;四是適用前提是個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額償還逾期債務。符合上述條件的逾期信息,將作不予展示處理。
此外,記者了解到,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實行“免申即享”,個人無需申請和操作,也無需提交證明材料,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對符合條件的逾期信息進行自動識別和統一處理。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實施后,符合條件的逾期信息在個人信用報告中的“還款狀態”和“逾期金額”兩個數據項將予以調整。其中,“還款狀態”將由逾期標識調整為正常標識,“逾期金額”將由1萬元以下的“非0”數值調整為“0”;相應調整將在個人信用報告的“信息概要”和“信貸交易信息明細”模塊予以同步體現。
中國人民銀行表示,一次性信用修復政策不收取任何費用、不需要第三方代理,任何以該政策名義索要錢財、索取信息的都是詐騙行為;如果發現相關違法違規線索,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反映,或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