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海口12月23日電 (黃方舟)已經啟動全島封關的海南自貿港,正致力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加快“向數圖強”。
《海南省促進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辦法》(簡稱“《辦法》”)12月3日以海南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并將于2026年2月1日起執行。在12月23日于海口舉行的“海南自貿港政策解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何霽鋒表示,這項重要基礎性制度安排,標志著海南省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邁入法治化、系統化、規范化新階段,旨在釋放公共數據要素潛能,賦能新質生產力發展,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向數圖強”提供關鍵制度支撐和有力法治保障。
近年來,海南省圍繞促進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服務海南自貿港建設,持續健全公共數據開發利用制度體系,制定出臺《大數據開發應用條例》《公共信息資源管理辦法》等10余項法規制度,有效提升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水平。
目前,海南已構建全省統一高效的政務數據資源體系,實現政務數據全省一盤棋歸集治理;建設全省統一的數據共享服務門戶和政務數據開放平臺,實行政務數據目錄“一本賬”管理;有效支撐重點行業領域場景應用,保障封關運作、政務服務、社會治理等3400多個場景落地;創建全國首個“政府+企業”雙輪驅動的公共數據開發利用平臺——海南數據產品超市,形成“數據產品化”為核心的數據要素市場培育新模式。
《辦法》共九章五十三條,規定了數據匯聚、共享、開放和授權運營的管理體制、部門責任和工作機制、工作流程、工作時限,是全國率先貫徹落實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1+3”政策體系、覆蓋公共數據開發利用全流程的省政府規章。
圍繞支撐海南自貿港高質量發展,《辦法》規定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定期收集梳理公共數據開放需求和應用場景需求清單,優先將與民生緊密相關、社會需求迫切的公共數據列入開放正面清單,梳理打造典型應用場景并定期發布和復用推廣;鼓勵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利用公共數據資源開發產品、提供服務,建設和拓展數據應用場景;通過“政府+市場”雙輪驅動場景培育和開放,牽引公共數據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釋放市場創新活力。
針對數據資源底數不清、協調機制不明確、數據質量不一等問題,《辦法》通過地方立法細化國家政策法規要求,規定公共數據實行統一目錄管理、動態更新,建立負面清單聯審機制以及公共數據共享、開放供需對接機制和爭議解決機制。
為激發數據資源應用創新新動能,《辦法》支持探索建立社會數據和公共數據聯動機制,促進社會數據和公共數據融合應用;鼓勵和支持企業在種業、深海、航天、綠色、數字等領域,依法依規對其合法獲取的數據進行開發利用,推進數據賦能現代化產業體系發展;支持建設企業、行業、城市等可信數據空間,探索建設個人、跨境可信數據空間;推動構建公共數據高質量數據集,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開發、訓練和應用,提高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智能化水平。
何霽鋒表示,海南將加快制定配套制度工作機制,實施數據共享提升專項行動,加快重點領域場景培育和開放,支持部分市縣園區先行先試,帶動全省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整體提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