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電 (記者 劉亮)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3日召開食品安全專題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獲悉,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相關工作程序已基本完成,將于近期發布實施。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協調司司長司光在會上指出,近年來,直播電商以其互動性強、傳播范圍廣、交易效率高等特點,成為食品銷售的重要方式。與此同時,食品直播電商領域虛假宣傳、假冒偽劣等亂象也逐漸增多,社會反映強烈,但相關法規制度尚不健全。
司光強調,制定出臺該《規定》就是要加強對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嚴格監管,進一步壓緊壓實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等各相關主體的責任,從規范經營行為、強化監管措施、細化處罰標準等方面作出規定。
司光指出,《規定》明確要求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將直播間運營者主體資質、直播經營的食品以及直播行為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納入《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作為管控的重點內容,建立“智能監測、排查調度、快速處置”等工作機制,壓實平臺責任,避免風險管控流于形式。
《規定》還明確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在直播營銷人員培訓和日常管理、選品等方面的責任。如要求直播營銷人員均應建立事前合規審核機制和食品抽樣檢驗管理制度,真實、全面、準確發布食品相關信息,不得通過直播間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完)